本报讯(通讯员金梦瑶 罗锦雯)“谢谢!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解决了问题。”日前,申请人某彩灯厂派人到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临海市人民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快速执结了一起申请标的227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6月,原告某彩灯厂与被告张某因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某彩灯厂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由张某支付某彩灯厂货款227万元。因张某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8月1日,某彩灯厂申请强制执行。
该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网银资金均不足以偿还欠款,且名下无房产,仅有1辆奔驰轿车,与200多万元的执行标的相去悬殊。从实物入手继续查找其财产情况,法官发现张某常年在山东做彩灯生意,因生意亏损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现在山东库房还堆有大量各种型号的彩灯。
为寻找简化流程、高效变现的执行路径,执行法官考虑到某彩灯厂本就专门从事彩灯行业,获得这批灯饰后可以进行二次销售。既然要处置作为标的物的彩灯来偿还本案的债务,为何不直接卖给申请人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既能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又能使积压的彩灯库存实现再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商品的使用价值。
执行法官遂将这一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并征求其意见。经与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
在山东省临沂市库房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现场监督下,对仓库的库存进行清点、交付。最终库存作价为170万元,另外汽车作价为40万元,总价值210万元,剩余执行款申请人同意不再追缴。从得知被执行人在山东有库存,到以物抵债、案件执结,仅用了9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