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夏静霞)近日,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辆运输海鲜的车辆往路面排放污水,造成路面污水大量堆积。
执法人员当即开展调查,并询问现场当事人、拍照取证。调查发现,该车辆为当事人杨某驾驶,用于运输海鲜。事发当天,杨某把海鲜送至冷库之后,将车辆停在西郭家园门口人行道上,为贪图方便直接将运输海鲜的水排放在了人行道。
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杨某立即冲洗路面,并对其作出2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类似倾倒污水的不文明行为,他们将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排污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