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虞帮辉 黄力韬)“要守好廉政底线、法律底线,坚持依法履职、廉洁自律,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近日,在临海市人民法院举办的 “破产沙龙”上,该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余昌富为临海市破产管理人上了一堂廉政警示教育课。
近年来,破产管理人配合法院在破产审判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上半年,该法院由破产管理人参与办结的破产案件70件,处置债权1.31亿元,释放土地3.16万平方米。破产管理人的能力和素质不仅影响破产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还关系到企业的命运与未来。
在实践中,破产管理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如在破产债权申报与审核、破产财产管理与分配、选择辅助机构等流程节点上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不加以防范很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案件进程。
在前期充分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9月20日,临海法院出台《破产管理人廉政风险节点管理规定》,对管理人忠诚履职、主动接受监督进行了正向引导,明确了管理人在破产债权审核、破产财产分配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同时,该规定还采取“承诺”+“告知”机制,进一步营造诚实信用、风清气正的破产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