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法院推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

让诚信被执行人重回正常生活

台传媒记者章 浩 台传媒实习生张诺冰

如果经商亏损,投资失败,人生是否只能陷入低谷?对方到处欠债,资不抵债,拿到欠款是否只能遥遥无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也需给出不一样的答案。

自被省高院确定为个人债务清理试点法院后,今年以来,天台法院主动谋划、积极创新,充分挖掘个人债务清理对诉源治理的功效,建构个人债务清理市场化、法制化路径。截至目前,今年全院共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00件,结案25件,成功办结12件,涉案标的额2.02亿元。

十年债务一朝清理完毕

去年下半年,徐某、庞某夫妇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偿还债权人债务,向天台法院提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通过对财产、家庭、负债等情况的调查,我们和指定管理人发现自2013年起至今,夫妻俩共有债权人21位,分布于天台、仙居、杭州、四川、上海等地,涉案标的额共计2000多万元。”天台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中云介绍,他们的主要财产是位于杭州的一套商品房,首封法院为仙居法院。

随后,天台法院通过跨区域协调,与仙居、杭州等地法院开展沟通,对夫妻俩房产进行拍卖处置。“经扣除抵押后,最终获得可供清偿的金额仅200多万元,跟总额有较大差距。”陈中云说。

紧接着,在天台法院的组织下,召开了多次债权人会议。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管理人提出整理计划,其中写明徐某和庞某将房屋拍卖款用于清偿,另承诺在7年内再偿还35万元。

经管理人协调,债权人就法院提出的《财产分配方案》《债务整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进行表决,根据表决规则,结果均表决通过。

同时,各债权人同意解除夫妻俩民事强制措施,并且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管理人对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的实际贡献,按企业破产法标准的一半,确定了管理人的报酬。

今年9月,天台法院裁定终结了该案的债务清理程序,同时发函通知其他法院不再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解除了对徐某、庞某银行卡的冻结、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民事强制措施。

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徐某夫妇案件的办结,可以说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的成功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陈中云说,该案中的一些创新性做法被保留下来,运用到了其他个人债务清理案件中。

他表示,在该案中,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打破了以往由债权人申请执行,债务人被强制执行的固有格局,从点对点的申请执行,变成了以点带面的集中清理,“通过执行系统关联案件查询以及债务清偿,管理人联系到所有在执和非执债权人,确保彻底清理。”

同时,债务人主动配合,执行局协助拍卖房产,通过集体清偿的方式,向所有债权人清偿债务,保障各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及时以及最大程度受偿。

“更为重要的是,为全面推开个人破产提供资金保障,该案中的管理人报酬由市场决定。”陈中云解释,目前,关于如何支付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管理人报酬,各地法院普遍采取的是从破产援助资金中支取,但这一办法也只是权宜之计。

他说,未来要想全面推开个人破产,不可能仅仅依靠破产援助资金补贴,必然要推动管理人报酬市场化。

为此,天台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规定对于涉及房产处置的案件,在参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确定的报酬50%以下。

“徐某夫妇案件,以及此后的多起案件,都在管理人报酬机制的助推下,得以顺利处置完毕。”陈中云说,这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营造法治化环境,都有积极意义。

2022-12-07 天台法院推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61490.html 1 3 让诚信被执行人重回正常生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