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伟明)“鲍法官,4.2万元钱已经打到我的账户,我回老家了,非常感谢您!”7月底,天台法院执行局干警鲍婉欣接到申请人陶某的来电。
陶某受雇于被执行人沈某、邓某,从事厂房雨水管道安装工作。2021年7月,陶某在操作切割雨水管道过程中,不慎被切割机割伤右前臂。
治愈后,陶某向天台法院起诉要求沈某、邓某赔偿经济损失。经法院调解,由沈某承担3万元、邓某承担1.2万元。
但二人并未按时支付,陶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鲍婉欣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沈某和邓某,他们信誓旦旦地表示:“法官你放心吧,我们会按照调解支付的。”但是过了几天还是没有付,鲍婉欣多次联系,但他们始终没有支付。半个月后再次联系,二人已开启了“失联模式”,电话无人接听。
申请人陶某虽然伤口痊愈,但在半年内还不能工作,打算先回老家休养,家中还有两个孩子等着执行款交学费。
根据陶某提供的线索,鲍婉欣走遍了被执行人承包过的6个工地,但仍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不过在此期间,她发现除了这些工地外,被执行人还承包了一个工地。最终她在这个工地上找到了被执行人沈某,并通过沈某联系到了邓某。
二人表示现在工地的钱还没结算,付不出来。僵持之际,工地负责人来到现场,表示可以先代二人支付执行款,再从工程款里面扣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