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予涵
68岁的俞玉菜,除了接送孙女上下学,最让她牵挂的事,便是到三门县社会治理中心坐班,给群众解决“烦心事”。4年前,已退休的俞玉菜被返聘,成了三门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到中心“妇女儿童维权”窗口工作。她的业务种类很多,不限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还涉及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11月25日《台州日报》)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为“菜阿姨”由衷点赞。正是因为有这么多“菜阿姨”,才让矛盾不扩大,纠纷及时得以化解。聘请“菜阿姨”这样有威望的热心人作为专职调解员,让最熟悉乡情民风的他们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唱主角,编织起“大调解”网络,搭建便捷高效的基层大调解服务平台,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防线”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依靠司法信访调解,往往忙不过来,尤其是社区内各类矛盾、家庭纠纷时有发生,仅依靠居委会的干部难以得到圆满解决。发挥民间调解的作用,逐步形成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机制,这是解决基层民间纠纷的有效载体。
给群众解决烦心事,没点真功夫肯定胜任不了。其实,“菜阿姨”担当调解能手、回回游刃有余的背后,是她有近20年的基层工作经验以及口口相传的好口碑。这些也都意味着,要做好基层调解工作,不能只讲大道理,还要有经验、能共情,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去分析。
像“菜阿姨”这样的调解员,本身来自群众,他们每天跟群众生活在一起,对“东家长、西家短”知根知底,为人热心,做事公道,他们站出来说理,大家都愿意听。通过他们的介入,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反映利益诉求和受理化解纠纷的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公正而又低成本地解决矛盾,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升级和激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事实上,不少基层的矛盾纠纷,除了需要把事情解决,更需要解开心结。有时如果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可能往往做到案结事了,却无法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而且件件桩桩都由政府调解,恐怕也不堪重负。而“菜阿姨”这样的人民调解员,既注重合情合理合法地消除纷争,又不打破原有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又能够标本兼治,避免后遗症,更有利于把矛盾真真正正地化解在基层。
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要充分带动有威望、明事理的热心人士,积极参与到调解队伍中来,着力引导他们发挥品德威望、经历经验和人缘地缘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化解矛盾、宣传法律、反映民意、引领乡风等方面下足功夫,营造“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协商氛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随着一批像“菜阿姨”这样的优秀调解员“施展拳脚”,基层的调解力量不断壮大。作为群众能“找个说法”的地方,基层社会治理中心也要“自带温度”,在扩充调解队伍、提升工资待遇、完善奖补结构的同时,进一步调整调解员队伍管理机制,用“家一般的温暖”激活基层调解的“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