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记者颜 彤
府院协作机制是府院联席机制的拓展延伸,是行政机关和法院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和加强诉源管控的生动实践。因此,深化府院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效能叠加,对于法治台州建设至关重要。
目前,台州市县两级均已建立府院协作机制,去年我市行政争议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然而,行政争议仍然在部分领域集中存在,败诉风险案件也有较多积压。
“要‘抓前端、治未病’。”市人大代表、玉环市司法局复议应诉科主要负责人余迪说,行政机关与法院要聚焦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矛盾纠纷、重大行政争议案件提供优质有效的指导与服务,包括制定政策、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倒排专项行动时间、出具科学可行的法制意见。
在行政争议案件发生后,她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参与案件开庭或听证。
“出庭更要出声,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纠纷思路。”余迪说,“同时,借助各法院的调解平台以及‘台州市行政诉讼人大e监督’平台积极主动作为,在平台提示有败诉风险后,立即与当事人沟通,尽量获取其理解,从而使其撤回案件申请。在一个案件发生后,提前预判接下来可能发生的衍生系列案件,并全面审查其余文书和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