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黄 欢 项旭锋
素有“东海明珠”之称的大陈岛,是国家一级渔港、省级森林公园和省海钓基地。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椒江区人民法院以大陈岛生态修复基地为依托,积极参与“零碳海岛”建设,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能动履职,以恢复性司法理念,助推椒江区海洋蓝碳双循环全链式改革,为海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
2023年荣获联合国最高级别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的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项目,其中的“海洋云仓”位于椒江港口,发挥着重要回收储运作用。为发挥大陈岛生态修复基地教育实训功能,提升海岛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自2022年6月起,椒江法院与“海洋云仓”台州基地开展合作。截至目前,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惠及300余人次。
椒江法院充分发挥“诉前建议+刑事司法+生态修复”司法审判职能,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海洋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截至目前,椒江法院在大陈岛海洋增殖放流十余次,累计投放鱼苗超过6000万尾。今年上半年,椒江法院积极探索“碳汇补偿”生态修复运行机制,联合椒江区环保分局、椒江区检察院、大陈镇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中规范开展碳汇修复的工作意见》,鼓励无法全面履行修复责任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认购公共海洋碳汇,以碳汇代偿履行修复责任。
通过参与山海河湖等生态空间的综合治理,椒江法院还致力于打造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一体化推进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截至目前,椒江法院已发出危废、噪声、垃圾分类等生态环境相关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2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