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27)整改完成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台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台州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要求,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27)已全部整改到位,符合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3年以来,台州市入海排污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入海排污口长期超标,加之海水养殖控制不力,导致台州市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恶化。台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解决不力。2016年,台州市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由2013年55.5%下降到40%,三门湾台州海域、乐清湾台州海域,以及台州湾等3个重要海湾劣四类海水比例由2013年38%、50%和26%分别上升到90%、79%和68%。

二、整改目标

按照国家减排目标,削减陆源入海排污量,并确保直排海污染源达标排放,全面清理超规划海水养殖。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8年我市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7年分别下降7.6%和7.4%;202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削减比例较2015年分别下降30.46%和28.76%,超额完成“十三五”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21.2%、20.3%的目标任务。2020年入海河流水质老鼠屿和金清新闸断面水质分别为Ⅲ类、Ⅳ类,均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

(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6个沿海污水处理厂均完成了一级A或准Ⅳ类提标改造工程,均完成了“一厂一策”稳达标方案的编制,2020年6个直排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达标率均为100%。

2.2018年完成了4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19年完成了5个省定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116个省定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32个省定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完成了13个省定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141个省定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38个省定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完成了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三)完成超规划养殖清理整顿

《台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沿海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均经政府批准发布。截至2018年底,全市海水养殖面积24147.9公顷,已核发养殖证面积24147.9公顷,海水养殖场(户)持证率100%。2018年底完成超规划养殖清理整顿,整改后全市实际养殖面积24147.9公顷,清理了禁养区和规划外等违法违规养殖面积3810.3公顷。

公示期限: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5日

监督电话:0576-8881978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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