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巧明 周凌华 夏邦颂 叶博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未雨绸缪,继续推广“枫桥经验”,及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风险。近日,笔者走访了全市各地“最多跑一地”现场,感受到这一制度给群众带来的便捷和对社会带来的安宁,这也是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一、搭建县级矛调中心:“物理整合”+“化学融合”
在社会治理中,县一级是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的主阵地,是履行社会治理责任最主要的层级。建设县级矛调中心,是落实“县级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关键抓手,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交出平安高分报表的“牛鼻子”工程,也是建设“重要窗口”的标志性工程。因而,台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努力将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功能定位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平台和社会风险研判平台,整合各种力量,使基层社会治理从“独角戏”向“大合唱”转变。相关部门通过统一坐岗办公打通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界线,实现了大事小事由一个平台统一指挥。努力将县级矛调中心打造成平安建设综合体、社会治理综合体。通过“物理整合”和“化学融合”的叠加效应,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社会治理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县级矛调中心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起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我市重在做优县级矛调中心,着重解决涉及基层乡镇、街道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同时做好对乡镇、街道矛调工作的指导,为打造“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基层管理模式,加强对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推进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矛盾化解效能,通过抓早抓小、落实落细,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乡村。
二、筑牢基层防线:乡级矛调分中心+村级全科网格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重心在基层。我市民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社会治理复杂。对此,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矛调机构注重请有威望的新台州人作为调解员,通过乡情、乡音增强老乡的信任度,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在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站,积极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村(社区)干部的作用,综合运用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手段,推动“家人共商、家事共办、家园共享”,积极营造“共治善治”的良好氛围,把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普遍形成以村(社区)为核心,以村乡(镇、街道)干部为骨干,以网格员队伍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架构,加强以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矛盾纠纷的排查监控,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隐患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形成“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努力实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预期。全科网格员是基层治理的“全科医生”,集信息采集、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群防群治、隐患排查、协助执法、为民服务等职责于一身。作为“枫桥经验”的坚持和深化,全科网格模式通过理念创新和科技赋能,将过去传统、分散、补救式管理转变成现代、系统、源头化管理。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体系的构建,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即将10%化解在县级,30%化解在乡镇(街道),60%化解在村(社区)和网格。台州在推动社会治理时,注重“两智融合”,突出“群众智慧”和“人工智能”互相融合,把“数字化”和“网格化”结合起来,打造“智慧智能、民本民治、共建共享”的台州治理新模式。要强化智慧支撑,推进数字赋能治理,实现信息系统互通,及时对接“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处理好联网加专网的关系,打造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息平台。
三、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合情合理+合法
德润人心,法安天下。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调解员、网格员往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重在用情与理来说服双方,但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法治保障”是重要一环,因而在注重“合情、合理”的同时,必须注重“合法”,用法律规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做到德治和法治相结合,通过释法使大家更加明理。温岭市在市矛调中心注重发挥律师参与调解作用,完善疑难复杂案件请专业律师列席会商制度,建立综合执法、规划许可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专家目录,以更好发挥律师在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治理中的专业作用和实践优势。实践表明,矛盾纠纷双方普遍认同律师参与会商,认为这样调处的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三门县法院在县矛调中心派出3名法官,常驻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和涉诉信访释法明理,推动信访和司法调处无缝对接。临海矛调中心选聘退休政法干警担任调解员,给予政策性解读和专业性指导,促使矛盾化解向专业化、多元化转变。为提高调解员、网络员依法调解的水平,各县(市、区)不定期对县、乡、村三级从事矛调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水平,使他们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既做到合情合理更做到合法合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的调处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扇门进出,事情全办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一体化联动,全方位延伸;一把手主抓,全要素保障。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最多跑一地”改革,不仅让老百姓有地方“找个说法”,而且还能在社会治理中很好地发挥早治小病、善治“未病”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