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法院:高质量执行的 数字化新常态

本报通讯员朱利明 胡伟明

天台县人民法院以“高质量执行”为目标,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数字化”转型,推进执行案件全程网上办理,在电子化送达、网络化查控和实景化网拍等方面探索出一条“数字化执行”的天台路径。今年以来,该院执行收案3324件,执结2803件,执行到位金额1.67亿元。

电子化送达 ,“一次也不用跑”

该院明确,立案时就必须准确采集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如电子送达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通过“智能送达”实现法律文书一站式多渠道精准送达,申请人、被执行人可以在手机短信上通过链接查看法律文书。

天台人徐某就是享受到电子化送达便利的当事人之一。

2019年,徐某出于好心借给茅某10万元做生意,并约定月利息1分半和还款日期。但是茅某借款后向徐某分期支付了4次本金后再未支付剩余本金,也没支付利息。徐某将茅某起诉到法院,天台法院依法判决茅某需在限定时间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但茅某一直未支付款项。

天台法院对此案进行立案执行,很顺利地扣划了相关款项。因徐某年纪较大,来法院领取结案通知书不方便,案件承办人就通过智能送达,以短信的方式将结案通知书以链接的形式发给他。

事后,徐某很开心地表示,到法院申请执行很方便,从立案到执行到位都是通过手机操作,真正实现了“一次也不用跑”。

网络化查控,动动手指就可查扣存款

数字化改革,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只有聚焦目标,找准跑道,才能跑得更快、更好。

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是办理执行案件的重中之重。只有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查封、冻结、扣划,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保障执行申请人的权益。

该院在执行一起标的为35万元的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案件时,承办人通过网络总对总查询,发现涉案相关人员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网络化查控,发现涉案企业银行账户有资金足以支付劳动报酬,便立即冻结其账户。该公司立即联系承办人,表示愿意马上支付,并将剩余的工资款及利息打入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承办人及时将工资款发放给该15名务工人员,仅用时半个月,该案件就执行完毕。

“我们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突破传统执行方式,查尽财产,快速处置,减少执限天数,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天台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德宇表示。

实景式网拍,远程体验看房看车

通过司法拍卖,对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动产进行拍卖,是执行案件中财产处置的重要手段。很多案件的执行完毕,就是通过司法拍卖所得的拍卖金支付给申请人,从而实现案结事了。

天台法院积极借助短视频、照片等形式,360度展现标的物的状态,并上传到阿里网拍。竞拍人通过网络看房、看车即可基本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在拍卖一处房产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事先到标的物所在的地方,从四周环境、房屋入口、房间状态、房屋装修等角度拍摄视频。用时4分12秒的视频内容,充分展示该房屋是间街面屋,还展示了房屋的装修、楼层结构、房间大小、朝向等情况,让参与网拍的人不用到现场,即可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最终,该处房屋有3人参加竞拍,经过18轮竞拍,拍卖成功。

今年以来,天台法院成功组织了112起司法拍卖,成交价1.6亿元,平均溢价率为40%。

“我们将继续通过数字化改革,努力探索智慧执行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天台法院院长葛利江如是展望数字化执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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