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群众从“要我分”到“我要分”

椒江:联动查处违规投放垃圾当事人

本报讯(通讯员梁微莎)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两定四分”投放快一年了,业主没有按规定投放真的会受到处罚吗?业主乱扔后找不到人怎么办?近日,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门中队就依托基层网格管理联勤联动机制,与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海门派出所片警取得联系,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两名违反“两定四分”规定的当事人,并对其作出简易处罚决定。

原来,居住在椒江枫南小区的这两名住户,于上午10点多到垃圾分类亭投放垃圾。由于当时并非投放时间,导致大量垃圾散乱堆放在垃圾桶周边,正值盛夏引来蚊蝇集聚,给小区环境卫生造成影响。该小区物业随即将该情况反映给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门中队。

收到物业反映后,海门中队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物业中心查看分类亭公共视频。根据公共视频内容显示,两人已违反相关法规,但由于无法确定这两名业主具体信息,海门中队便向海门派出所寻求帮助,最终锁定了这两名当事人。

随后,海门中队根据公安部门的反馈信息联系到了两名当事人,将其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当时就是为了贪图方便省力,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视频不会拍到,没想到在小区内未分类扔垃圾也会被处罚。”两名当事人承诺,以后一定引以为戒,并接受了海门中队对其作出的简易处罚决定。

海门中队副中队长周志民说,随着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未分类乱投放等不文明现象逐渐减少,该中队也秉持人性化执法理念,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处罚并不是目的,文明规范才是根本。”

据悉,海门中队坚持教育与执法相结合,通过制定“分片式”推进、不定时巡查、上门宣讲等方式,引导群众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转变,专人执勤指导垃圾分类落实到位,助力住宅小区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2022-07-11 引导群众从“要我分”到“我要分”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49893.html 1 3 椒江:联动查处违规投放垃圾当事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