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政协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越是在基层,就越需要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中找准政协履职“小切口”,既是重要战略任务,也是重大现实课题。
第一,引入共同责任理论,从共同富裕、共同责任、社会合力等关键要素着手,阐述相互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构建政协协商推进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共同责任理论认为共同责任并不是要把责任推给某一个或者某些具有能力的人,而是应当由集体负责,所有人、所有团体都应通过团结和合作的方式一起来承担责任。共同富裕是属于全社会的共同富裕,一定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分享的,不能简单地把这项任务交付给先富起来的群体,不同领域、不同属性的群体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职责。
但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而是“共同而有差别”的富裕。其中“共同”是前提,代表着富裕的灵魂和本质,“差别”是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指实现富裕的方式和路径,又指富裕达成的形式和类型。在政协推进共同富裕这一语义中,“共同”体现为所有主体通过政协协商、集体协商指向同一个方向——推进共同富裕。而在实践中,集体负责可能会导致集体不负责现象,最终演变为没有人承担责任。所以我们要强调其中的差异性,这个“差别”既体现为推进共同富裕这一共同责任应该由不同的主体分别承担、分别履行,又体现在不同的责任主体之间及其所承担的责任,既不是分散的,更不是割裂的,而是互相补充、互为支撑,所以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通过凝聚社会合力才能实现。
第二,以椒江区政协履行共同责任推进共同富裕的探索为例,分析如何围绕“共同富裕”凝聚集体共识和推动责任落实。
通过思想共识和发展共识凝聚共富的集体共识,通过长效性和实践性推动共富责任落实,通过数字化改革、履职积分制度、民生议事堂等创新举措构建共富制度保障。
一是凝聚实现共同富裕的集体负责共识。集体共识的形成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话主体共同商讨厘清与处理问题的任务,二是努力消减社会制度环境弊端带来的影响。椒江区政协围绕“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创新推出了“百名委员联百企”促共富、“委员履职办实事”“文史进万家”等诸多新载体,在推动形成实现共同富裕的集体负责这一共识上,具有其自身实践探索的特殊性,主要在思想向心力和发展动力上下功夫。首先,加强党建引领共同富裕,夯实集体负责思想向心力;其次,聚焦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提升集体负责发展动力。
二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有差别的责任落实。推进共同富裕是一体两面的过程,既要根据政协委员所长找到共富发力点,又要精准识别帮扶对象所需,找到共富受力点。就政协协商主体而言,涵盖了党委、政府、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不同主体在实现共同富裕中承担不同责任,不同主体共同而有差别的责任凝聚合力,构建了政协协商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系,承担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责。椒江区政协在共同责任集成上不断创新探索,优化完善,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责任落实机制。即,以政治协商保障了共同富裕有差别责任落实的长效性,以参政议政保障了共同富裕有差别责任落实的实践性,以民主监督保障了共同富裕有差别责任落实的科学性。
三是推动构建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理性。共同责任是制度上的责任,需要站在更高的高度去思考制度革新和改变的可能性,通过相应的制度理性构建,使这种共同责任真正在实践中得以展现与落实,被行为主体更加规范地执行。要想提高共同富裕实践的科学性,就要不断优化完善制度环境,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现代化,这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追求不谋而合。近年来,椒江区政协着眼发挥政协协商的独特优势,特别是在相关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先行先试,创出了一批具有椒江特色的制度模式。比如通过数字化改革提升实现共同富裕工作效能;建立履职记分制度提升实现共同富裕激励效能;完善民生议事堂“四项机制”、设立“垦荒协商驿站”提升实现共同富裕治理效能等。
第三,从制度化角度思考政协协商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取向。
如何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彰显政协优势,确保政协协商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有效形成最大共识、发挥最大能量?关键是要对共同责任体系进行制度化建设,即构建共同责任体系的运行机制,让各位委员承担的共同而有差别的责任能够在经验和实践层面得到落实。
一是构建政协协商推进共同富裕的共同责任动员机制。一方面让主体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现路径、历史背景和当务之急要能够形成共识。另一方面构建常态化动员机制,在政协协商主体中进行广泛、持续的宣传和动员,让推进共同富裕是大家的共同责任这一集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进。
二是构建政协协商推进共同富裕的共同责任协商机制。在协商过程中,协商主体一方面可以就如何推进共同富裕展开交流和探讨,从而强化责任主体在推进共同富裕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就共同富裕的共同责任问题平等展开对话、深入进行研讨、坦诚交换意见,从而强化主体各自的责任认知能力、责任担当能力。
三是构建政协协商推进共同富裕的共同责任监督机制。既要聚焦“人、财、物”,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也要抓牢“前、中、后”,切实做好协商建言的“下半篇文章”,还要破解“宽、松、软”,加强全方位立体监督。在政协不同主体之间实施交叉监督,通过共同责任的协商机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是构建政协协商推进共同富裕的共同责任激励机制。根据激励一致性原则,设计共同责任激励机制,便于解决政协推进共同富裕中出现的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能力差异和履职担当等问题,提升各类主体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潜力与活力。在政协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中,通过奖惩罚劣,能够让先进者保持前列,让落后者争当先进,形成相互追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高推进共同富裕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