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赵 云)通过自诉,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罗某达成和解协议,罗某一次性支付30万元。11月17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多起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
罗某为他人提供民间借贷担保,涉案标的额490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自述其每月的收入扣除费用,只剩下几千元。罗某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每月支付几千元。
之后,王某觉得罗某的收入应该不止这些。经王某申请,法院查询发现,罗某每月收入超过2万元。此外,罗某领取了住房公积金62万元,这笔款项未用于履行王某的债务。
今年9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罗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和罗某达成和解,王某撤诉。
今年以来,温岭法院根据省里部署,开展“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不断加大公诉追究力度,强化自诉引导,畅通自诉通道。截至目前,共受理并审结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6件。
同时,今年以来,温岭法院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59件63人次,较去年移送数增加210%;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42件;移送法院审理办结7件7人次,还有3件案件正在审理中,促成1起案件执行完毕,13起案件部分履行,3起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标的额达367.5万元。
为规范拒执犯罪证据收集、移送及自诉衔接等工作,温岭法院制定了专门的实施办法。此外,温岭法院联合温岭检察院开展终本案件涉车辆查封、扣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拒不交付车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