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汪”立法,市民多上心

鞠贵芹

3月8日,市司法局发出关于征求《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的就是让大家有啥说啥,各抒己见,共同为规范养犬行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出一份力。

想必,广大市民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出发,都会有自己的感受和观点。在这里,笔者也有话想说。

要说养犬这事吧,导盲、安保等特定用途犬只除外,多是基于市民个人兴趣爱好。富有余力,心生欢喜,且愿意为犬只提供饲养服务,这本身是极其自然的,没人会去阻止妨碍。

日常在居民小区,我们也常遇到各种犬只。尽管高楼林立,小区住户上千,公共空间有限,大家也还是对犬只抱以宽容,与各类犬只和平共处。

此次《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为目的。这对于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创”的台州来说,是升级城市管理、提升文明程度的一大举措,也是文明创建的应有之义。

看完上述《条例》内容,笔者第一感受就是:该管。

首先要说明的是,笔者对养犬这种行为并无偏见。日常在小区里遇见各种犬只,不管是主人拿绳约束的,还是无人看管自由奔跑的,笔者都抱着互不侵犯、共生共存的思想,为它们让出空间。

但人的自我约束与避让,并不能得到犬只的理解。它们照样在路上便溺,在电梯里四处嗅闻,还蹭着人的裤脚走来走去。

一次,笔者去小区快递点取快递,还没进门,就有一只黑色小狗扑上来,两个前爪一遍遍抓笔者的裙子。狗主人连喊带骂,小狗好不容易走开。那次经历,让笔者颇是担心:万一裙子勾丝了,损毁了,狗主人肯为它的行为买单吗?如果不肯,那岂不是难办了?

当然,相比一条裙子而言,最要紧的是人的安全。居民区饲养犬只,最大的隐患是安全问题。这一点,大家都懂。

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真的不是件小事。可能有些人不理解,认为这纯粹是个人的事,养犬是个人权利。实际上,生活在同一个小区里的所有居民,都“有关系”,没有人能自外于他所生存的环境。

这些年来,结合文明创建,为让生活环境更整洁,小区配备了宠物粪便清理设备,免费提供厕纸。不管是物业出钱还是业委会出钱,抑或是相关部门拨付资金,这其实是全体居民在为部分养宠物者提供便利。

如果没有宽容,没有共情,没有担当,哪会有公共场所的“宠物公厕”?如果没有互相体谅,互相关照,互相谦让,哪会有居民的和合共处?

不是随便一项权利,都是对自由的过度解读。也不是随便一项权利,都“与他人无关”。规范养犬这件事,必定是要做,而且要做好的。

值得欣慰且令人自豪的,是台州历来民主风气浓厚,政府公开征集民生实事、票决民生实事等,已成惯例。此次市司法局广泛征求意见,为规范养犬一事开诚布公,诚心诚意接受各界意见建议。希望市民深入思考,见仁见智,积极发声。

规范养犬,纳入法规,这不是一个人的事。处理好这件事,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但前提是,要把它放在心上。

2021-03-22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07737.html 1 3 为“汪”立法,市民多上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