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 晴)“法官,我今天早上家里有事,所以没有到庭。现在我收到判决书了,你判得和真实情况一模一样,我会立即履行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被告金某在电话中说。
果然,开庭后第二天,金某就将判决书认定的4100元转账至法院履行款账号,同日原告陈某收到履行款项。对此,承办法官方颖表示,案件的顺利办结得益于原告的诚信诉讼。
去年6月,金某承包了两个小区的房屋装修,陈某做油漆工。2021年1月,金某出具欠条1份,载明:欠陈某油漆工工资11100元,承诺2021年2月5日之前支付8100元,余3000元等工地收尾完当天结清。其后,金某支付给陈某4000元,但双方对如何收尾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以致诉至椒江区人民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陈某诚实地自认(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他只对案涉油漆装修进行部分收尾,目前收尾未完成。
因此,法院认为,陈某有权要求金某支付截至2021年2月5日的剩余欠款4100元。但欠条中另行约定的收尾完应付的3000元,因付款条件未成就,法院不予支持,陈某可在付款条件成就后另行主张。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金某支付给原告陈某报酬4100元,判决后法院立即送达判决书。几个小时后,法官接到了金某的电话,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