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河 /文
娄三公子娄玉亭,娄四公子娄瑟亭,湖州人,其父官至大学士,大哥任通政司主官,正三品。娄家两公子,算是典型的官二代。
娄三是举人,娄四还是在校生,两人在科举路上并不顺利,想来没有依托父兄的地位背景,托关系走后门。为此两人产生了满肚子牢骚,为了避免惹上麻烦,被大哥劝返回老家定居。
回到老家的两公子,也乐得自在,从此淡泊功名,决心做士林中的逍遥派,文人圈中的风流人物,礼贤下士,广交朋友。
殊不知,江湖险恶,人心叵测,两人的满腔热情,换来的却是屡屡受骗。
两公子为什么会屡屡受骗?除了他们好结交名士,莺歌燕舞,爱慕虚荣这个表面原因外,深层的原因是他们仗着曾经的相府这棵大树,仗着家势地位,藐视国法,藏污纳垢,才给了奸人以可乘之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试看他们招募来的三个所谓名士杨执中、权勿用、张铁臂。
杨执中不务正业,工作中干私事看闲书,给东家造成巨额损失,被告到官府,因无钱赔偿被抓进牢里,是两公子花钱赎出来的。杨执中犯的事是民事纠纷,其行为只给盐店和东家造成损害,没有社会危害性,两公子愿意出手相助,无可厚非,但是养了个无用之人。
权勿用坑蒙拐骗,强奸妇女,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大。如果不是证据确凿,公差寻到娄府缉拿,才不得已让其归案。按照两公子的一贯作风,他们即使私下知道权勿用的行为,也会予以包庇的。为什么要这么判断?因为从张铁臂事件可以得出这一结论。
张铁臂那夜满身血污,又提着一个带血的布袋,翻墙走壁来找两公子,明确告诉他俩自己杀人了,布袋里是仇人的脑袋,另外因有恩人在附近,借五百两银子去报恩,去去就回,回来再处理布袋里的人头。两公子毫不犹豫地将银子借给张铁臂,任其扬长而去。
从两公子的这波操作可看出,他们虽是官二代,是统治集团中的一员,是既得利益者,却目无官府,目无国法。
杀人,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假如张铁臂所说的仇人十恶不赦,罪该万死,也应当由官府依法惩处。私下报仇,杀来杀去,冤冤相报,不仅不能化解怨恨,而且是对正常社会治理秩序的破坏。就说武松杀嫂,也是查明潘金莲毒杀武大,先起诉到官府,官府不作为,不得已才快意恩仇的。娄府两公子,熟读诗书,也知晓当时的律令,应该懂得其中的道理。如果张铁臂所谓的仇人,并不是什么坏人,张铁臂挟私杀人,以泄私愤,那么危害性更大。他今天可以杀张三,明天也可以杀李四,后天就可能杀到娄公子头上。
如果两公子有这点基本认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就不会放任张铁臂的行为,要么将其扭送官府,要么劝其主动投案。如果怕张铁臂狗急跳墙,伤害到他们,那也该等其离开,再发动府中护卫捉拿。退一万步讲,即使同情张铁臂的复仇行为,也要搞清楚张铁臂所杀的仇人是谁、因何结仇等情况,然后作出判断。是帮助其化解官司,还是放任其逃走,再作选择,才是正常的逻辑思维。
而两公子,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问,对张铁臂杀仇之说,听之任之,实在是荒唐可笑,足见他们毫无是非观念,毫无国法意识。
好在张铁臂只是个江湖骗子,骗点银子花花而已,布袋里也就是个猪头。如果张铁臂真是个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瞄上了娄府,那后果就严重了。
一个国家,如果任由江湖仇杀蔓延,那么法律就是废纸,政府就是摆设。其结果,社会秩序遭到破坏,社会管理陷入混乱。试想,若都像李逵那样,满大街抡着板斧排头砍去,任你娄公子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