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利娜
当前,互联网平台各种弹窗广告、植入广告等令消费者不堪其扰。特别是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领域,一些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花样百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些年,相关部门曾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然而,这些违规的弹窗广告总是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市场需求大,效果明显和投入成本低。据业内人士分析,弹窗广告价格一般是5000元/100万次,因为弹窗可以对用户实现强制观看,更被认为是性价比最高的推广项目。相比之下,针对弹窗广告的惩处显得十分薄弱,难以产生惩戒效果。在用户陷入“投诉举报疲劳”的状态下,弹窗广告发布尤其是低俗色情弹窗广告,面临的处罚风险太低,在“高回报低风险”的环境下,不仅各种违法弹窗广告会越来越多,用户想提防和关闭也就越加困难。
“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治理弹窗泛滥,监管必不可少。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不能让弹窗广告想弹就弹。
加强立法建设,明确责任主体。要尽快对《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建议任何实体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都不得向其发送“弹窗广告”;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要适当扩大广告发布主体的范围,明确所有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弹窗广告”发布和传播的,均是责任主体。此外,还应将网络服务提供商、运营商和平台发布方纳入责任主体范围之内,并按照具体行为过错进行责任定性。
提高技术水平,完善准入制度。在公务员招聘、引进相关人才的时候,要将专业范围扩大到媒体学、广告学、计算机科学等相关领域,充实“弹窗广告”监管队伍,增强监管队伍的专业化、综合化、技术化。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构建完善的举报投诉体系,减轻网民们的维权成本和精力。针对PC软件及手机APP软件没有设置举报链接,要求各软件开发商必须在明显区域设置举报中心链接,方便网友监督。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内容整顿。完善“弹窗广告”监管部门和审查体系,打造统一的“弹窗广告”管理工作平台,实施信用评价制度,以信用监管的形式将相关广告主体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档案体系。加大对“弹窗广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适当增加处罚种类,对情节重者除了进行罚款外,还可吊销执照、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