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猫咪收人押金 到期不还输了官司

本报讯(通讯员杨冰心)如今,越来越多人选择领养宠物,但因此发生纠纷的却不多。近日,仙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领养宠物猫后押金返还问题的合同纠纷,最终判决由送养人返还领养人押金款4000元。

仙居的张某家里养了几只猫。因家中孩子对猫毛过敏,2020年7月,张某通过微信公益平台“携爪同行”发布猫的领养信息。椒江的李某正好有领养猫咪的意向,在朋友圈看到后就与张某联系。

虽然领养是免费的,但张某担心李某照顾不好猫,所以双方约定由李某领养一只蓝白英短猫,同时需向张某支付押金4000元,自领养日开始后半年内,如果领养的猫无意外,押金全额退还。当天,李某即向张某转账,高高兴兴把猫领回了家。

在李某的照顾陪伴下,小猫长得活泼可爱。领养将近半年后,李某提醒张某来家里查看猫的健康状况,但张某以自己忙为由没有来。李某提出可以用视频方式来确定,但张某只同意现场确认。

数次联络未果后,2022年1月,李某将张某诉至仙居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返还押金4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就领养蓝白英短猫的相关约定,意思表示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李某依约领养蓝白英短猫并支付押金,约定的期限已至,领养的猫未发生意外,张某应按照约定确定猫的身体健康后返还押金。现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遂作出如上判决。

2022-04-06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41829.html 1 3 送养猫咪收人押金 到期不还输了官司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