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熟知防空警报信号,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有关规定,决定于9月18日10时至10时23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城区、有关乡(镇)。

二、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信号(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三、有关要求

警报试鸣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2022-09-15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55180.html 1 3 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enpproperty-->